今天就来给大家聊聊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如果在退休前不幸去世,已经缴纳多年的社保是不是就白交了?

听到这儿,有没有哪位小伙伴心里咯噔一下?“我辛辛苦苦缴纳了十多年,如果没等到退休就走了,那这些钱不是打水漂了吗?”

事实绝非如此。为了解答这个普遍的疑惑,我们来一起深入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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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去世,社保白缴了?

之前网上有网友留言提问:“如果连续缴纳了15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所交的保费是否作废?”别担心,这个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早已回应过:

国家保障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将由统筹资金支付,而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款项先从账户内的储蓄中支付,如果账户储蓄耗尽,则继续由统筹资金支付。退休人员可以放心,因为他们将会定时且全额收到基本养老金。

此外,参加养老保险者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无论是员工在服役期间逝世还是退休后离世,其个人账户里的缴纳本金以及所得利息均可被遗传,剩余的金额则归入社会公共基金。

国家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也就是说个人账户中的钱分139个月发完,对于60岁退休的职工来说,他们要到71.5岁才能领完个人账户中的钱,在此之前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这样看来,虽然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但至少我们知道钱不会白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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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取出

如果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一般可由继承人或遗产受益人领取。


1、公积金

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一旦去世或被宣布去世,其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

若无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这部分资金则归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利润中。

2、养老保险

其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和职工都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一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另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根据《社保法》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以被继承人继承。

3、医疗保险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也需要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社保缴纳人去世后医保卡内个人医疗账户有余额,单位或家属可以申请对其个人医疗账户进行清算,注销账户。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有权申请继承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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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还有什么补偿?

当然不仅仅是个人账户的余额,社保制度还提供了其他多种方式的经济支持:

1.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如果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工作死亡,其亲属可以享受到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都是从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中支付的。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人每月领取200元养老金,那么他的合法继承人可能会得到2000元左右的丧葬补助。

对于那些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他们的家属将按照相应的规定获得补助。而且,抚恤金的发放标准通常要高于普通的丧葬费,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一种额外支持。


2.经济援助和贫困生活补贴

家庭成员中那些主要依靠去世职工的工资或养老金生活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可以根据情况申请经济援助和贫困生活补贴。

写在最后

我国的社保制度设计相当全面,即使参保人在未达到退休年龄前不幸去世,其个人账户的余额也不会白白流失,还包括了一系列的补贴和补助,将最大程度上减轻家属的经济压力。

所以,各位朋友们,缴纳社保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家庭筑起一道经济保障的长城。面对未来,我们不仅需要信心,更需要做好规划,让每一分钱都用得其所,为我们的后半生和家人背后的生活撑起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