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的高先生来电咨询,有公积金贷款,而且是每年1月份提取一次还贷。8月20日执行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后,是否还可以每年提取?


昌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8月20日新政策实施以后,不可以每年提取。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通过办理逐月提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还清的方式直接冲减贷款本金或本息。即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职工在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还清贷款业务时,需要使用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冲减贷款本金的,每次冲减贷款本金金额应不少于2万元(提前全部还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