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咨询问题】昌乐的丁先生来电咨询,他是商业贷款。2019年5月20日第一次提取公积金。那他2020年最早几月份能再次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昌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说,对2019年已提取过公积金的,次年1月份可以再次提取。主贷人为本人的,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提取;主贷人非本人的,主贷人带身份证须到场,同时携带配偶身份证、银行卡、结婚证。咨询电话:6239288。

【特约播映:景芝酒业】